本報訊(記者郭玉紅)父親在外包養戀人,母親差點服藥輕生,兒子將“小三”捅傷致逝世。康樂籍青年馬岱(假名)涉嫌居心損害罪在蘭州中院受審時,以戶籍掛號年紀不準,案發時髦未成年為由提出骨齡判定請求。11月20日,蘭州中院恢復庭審查詢拜訪,經對其骨齡判定馬岱案發時骨齡在20周歲以上。
10年前,康樂籍男人老馬在蘭州當包領班時代與年青的同親阿蘭姘居,其妻羞憤至極意欲輕生。2003年頭,兒子馬岱為母親討“公平”,叫上同窗小軍(假名)離開蘭州父親的居處,在與阿蘭產生沖突經過歷程中,最初用小軍從廚房拿來的匕首對阿蘭連刺數刀致其就地身亡。後馬岱叛逃在外8年,於往年投案自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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